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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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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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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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出现暖心一幕:一起故意伤害不起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专程来到检察院,将书写“司法为民显真情,情法交融解心结”的锦旗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。案件双方均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和感谢,原本对立的邻里关系得以修复。
这起案件源于一起常见的邻里纠纷。犯罪嫌疑人何某与被害人黄某系邻居,双方因生活琐事长期积怨,屡发争执。案发当日,二人再次发生口角,情绪激动之下发生肢体冲突,导致黄某受轻伤。
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,承办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,而是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的基础上,重点关注矛盾根源化解。通过细致审查案卷、分析监控录像、核实伤情鉴定,检察官发现双方当事人虽积怨已深,但均流露出悔意。何某在案发后主动赔礼道歉,赔偿黄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,黄某也明确表示希望对何某从宽处理,重建和谐邻里关系。
基于案件犯罪情节轻微,且嫌疑人具有自首、赔偿谅解等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本案办理中,检察官秉持“小案不小办”的理念,搭建对话平台,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,深入释法说理,引导双方敞开心扉,真正从根源上化解矛盾。
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的诚挚谢意,更是对检察机关践行“司法为民”理念的生动诠释。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轻微刑事案件治理,将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,用精准司法守护公平正义,让司法温情与法律威严共同护航美好生活。